根据杭州市总工会《关于印发<杭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>和<杭州市工会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规定>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经校工会困难摸底,分工会和工会小组上报2023年度困难教职工人员,并经校工会委员会、经审委讨论评审,决定对以下人员按困难情况进行慰问。

于淼、张海兰、徐志强、郑崇盈、阿比、楼健民、张燕。

特此公示。公示期为五天(2024年1月18日-2024年1月22日), 如有异议,请发校工会副主席何霞红校园数字邮箱联系。电话0571-56700003。

校工会

2024年1月18日